【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西报道)她,一个50多岁、离异多年、手无寸铁的单身壮族妇女,为什么让中共公检法如此大动干戈的绑架、关着不放? 2012年12月8日,广西百色地区隆林县法轮功女学员罗力王、陈华秀、倪尔珍、焦小娟等人,在沙梨乡讲真相时,遭中共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隆林县看守所。陈华秀等人过年前已回到家中,但被监视居住,不知受到哪方面的恐吓,回到家就被家人守着,一直沉默。 罗力王女士目前还被劫持在看守所,至今已近100天!据悉,隆林县610、公检法恶人恶警欲非法枉判她,所谓的"罪名"正在草议之中。 1995年前,罗力王女士与前夫离异后生活艰难,得到熟悉的法轮功学员帮助,她也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路。两个小儿子被当时的法院判给前夫,但不时和罗力王生活;田地已经没有了,只好在县城做做散工,日子虽然过得很艰苦,但修炼大法后,她对未来充满希望。 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后,为了生活,罗力王不得不流离失所,在广东、广西等地做零工,但一直坚持修炼大法。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而修炼。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只挂个"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条幅,又破坏了哪门法律实施?为什么又如此害怕老百姓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依据宪法坚持信仰,何罪之有? 现在隆林县天气变化大,正是对当地恶人恶警提出的警告:切莫做恶党的陪葬品,迫害大法就是迫害自己。善恶有报是天理!谁迫害佛法谁下地狱!现正告有关人员,请立即释放罗力王女士,将功赎罪,给自己留条后路!
发稿:2013年04月10日 更新:2013年04月10日 00:59:5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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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广西隆林县公检法为何劫持一位单身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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