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三年二月末,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公秋敏、谢玉红秘密开庭,公秋敏被枉判一年零十个月,谢玉红一年零九个月。面对无理判刑,俩人提出上诉。近日,白山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将公秋敏、谢玉红送往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白山市江源区法轮功学员公秋敏和谢玉红在赶集后坐车回家的途中,遭江源派出所恶警绑架。公秋敏和谢玉红被劫持到江源派出所后,警察将俩人随身携带的私人钱物抢走。随后,江源区610魏玉霞伙同江源区城墙派出所韦凡宝和另一恶警到谢玉红家非法抄家,将电脑、书籍等私人物品非法抢走。后将俩人非法关押到江源区看守所迫害。 非法关押期间,公秋敏绝食抗议迫害,被恶警绑在"死人床"上,手脚被铁链子绑住。因公秋敏连日未进食,加之身有残疾,身体虚弱不堪,哭喊不止,哭喊着要求狱警把她从"死人床"上放下来,连一同关押的犯人都不忍心。 在此情况下,警察也仅将公秋敏一个有残疾的腿解下一个铁镣子,后强行给公秋敏野蛮灌食。灌食的第二天,胶皮管往外流血水,负责灌食的人都吓得不敢再灌了。公秋敏被折磨得生命垂危,答应吃饭了,才被从"死人床"上放下来。江源区协力看守所的女狱警潘影非常邪恶,叫嚣着一定要把俩人送往监狱迫害。 家属多方求人,被恶警勒索了一万元钱,二月二十三日,在被非法关押八天后,公秋敏才被以"保外就医"的形式放回家。回家后,警察强迫家属看管,失去人身自由,片警还骚扰不断。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回家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公秋敏再次遭到绑架。 二零一二年六月末,法院通知法轮功学员谢玉红的家属,谢玉红被移交法院审理,可以请辩护律师。家属请了律师后,法院出尔反尔,又说"上面"规定"法轮功案子"不许请律师辩护。当时接手此案的是邵姓法官(刑事庭)。 公秋敏女士在自家经营粮油食杂店,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与人为善,家庭和睦。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公秋敏和丈夫张公常多次被绑架和非法关押。 自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二年,公秋敏曾四次被非法关押和劳教,在江源区看守所、白山市看守所、吉林省九台劳教所(饮马河)和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遭到非人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秋敏被绑架后,被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身患好几种病,身体非常虚弱。回家后,经过修炼法轮大法,才又渐渐恢复正常生活。
610魏玉霞: 手机 13704495616 审理此案的邵法官(刑事庭) 18643931012、15844958399 检察院: 发稿:2013年04月30日 更新:2013年04月30日 00:59:0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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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
吉林省白山市公秋敏和谢玉红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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