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曾海其的家人突然接到湖南津市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曾海其患肝腹水、肾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家人觉得很奇怪,因为曾海其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没有什么病,而且今年年初,曾海其还曾经从监狱给家寄信报平安。四月二十六日,等家人赶到津市监狱时,年仅四十二岁的曾海其已经离开人世。
曾海其的家人看到他的遗体全身是伤,身体浮肿,上身有瘀青,下身生殖器有血迹,屁股后面有血迹。家人悲愤地说,他死得好惨呀!曾海其的家人希望调查清楚曾海其的不明死因,津市监狱却借口要进行为期二十天的尸检,耗掉家人的精力与经济,企图逼迫家人放弃追查。 曾海其是家中的顶梁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没有病。父母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十六岁的女儿还在读高中,如今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塌,令家人无法接受。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都来关注曾海其被迫害致死的冤情! 第二次遭冤狱 被迫害致死 曾海其,湖南省株洲县弘夏镇人,是一个很实在的汉子,面貌俊朗,中等身材,为人话不多、很实在。在机械厂里工作的时候,是最能为厂长分忧的一名员工,是车工、技术骨干。厂里工资按计件算,工人们有时三天两头的出工不稳定,订单多的时候,厂里常常还压着原材料。海其经常说:"还 是要负责帮他搞完……"(因厂子是厂长私人开的),他常常是一人在车间里忙活。厂长、工人都喜欢他,四邻八乡的也都知道他是个好人。 曾海其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七年,期间被酷刑折磨致伤,因长期被吊铐,右手险些残废。二零零七年从监狱回家后,为避免当地"六一零办公室"等机构的监控和迫害曾去在深圳打工,但只有三个月,即被株洲县当地镇政府、"六一零"、派出所等兴师动众地找到,逼迫其回家,"否则交不了差"。曾海其被迫放弃刚刚稳定的工作,而被"安排"到株洲县仙井乡附近的一家机械加工厂工作,并随时要向乡镇"汇报"情况。 与家人团聚的日子仅仅两年,家中年迈的父母才多看看自己的孝顺孩子,多年来缺乏父爱的女儿才有了些撒娇的机会,不曾想此番海其又遭到绑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晚,法轮功学员曾海其在株洲县仙井乡附近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遭到当地数名巡防人员骑摩托车追捕、暴力绑架,又被非法判六年。 曾海其曾被酷刑强制转化,被关在严管队暴力殴打。据同在津市监狱五监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说,曾海其被迫害的很厉害,恶徒曾经连续一个星期没怎么让他睡觉,囚犯黄正蛟把他的手掌反弯过去折磨他。如果曾海其"有病",那也是被津市监狱迫害所致。 第一次冤狱遭吊铐、电刑、绳勒、毒打等种种酷刑 二零零零年,曾海其被非法判刑七年冤狱后,被关押在湖南沅江赤山监狱。被关入严管队三个月的头一个多月,狱方每餐只给他半碗饭吃,而后一个月则每餐只给一点饭皮(约十五克、三分之一个馒头那么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资炜率特警队恶警对曾海其拳打脚踢,用几支电棍不停在他全身电击。五月二十日资炜带特警队毒打曾海其后,然后脱光他的衣服,用细麻绳勒绑,勒的曾海其血管暴胀,再用高压电棍全身电击,烧得皮肤肌肉满屋焦糊味,一口气电了一个多小时。 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恶警何勇把曾海其吊在一堵红砖墙上,正对太阳西晒,墙温超过五十摄氏度,导致手脚化脓浮肿。曾海其连续三年累遭残酷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赤山监狱副监狱长资玮招来狱政科长张爱年,说去年没制伏曾海其,这次干脆把他关入严管集训队,要搞得他生死不能,不光是他,还有张鹏、贾哲发等关过禁闭的法轮功学员都送严管集训队。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因曾海其没有下蹲报数,副监狱长资炜指挥手下狱警及数名犯人对他施以酷刑,将其双腿分开,两脚尖向外转成一直线,强迫跪在地上几个小时,此酷刑使人分分秒秒撕心裂肺般疼痛。
然后被关入严管队,严管队队长曾宪保每天用各种方式铐吊曾海其十八个小时,如将其双手铐在背上,吊挂窗户上,然后双腿向前平伸抬起挂在一高凳子上卡住,使全身重力压在双手铐上,疼痛万分。有时将海其的双手铐在背上,再用绳子拴住铐子,悬吊在大树铁环上,每次数小时,最长一天吊了一整天。严管队教导员邓迎峰令犯人使用各种刑具折磨曾海其,但不准留下看得见的证据。资炜还嫌迫害力度不够,开会训斥恶警曾宪保、邓迎风,下令三个月严管期满后,单独留下曾海其,安排八个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用刑具折磨他。 赤山监狱"严管集训队",就是在禁闭大队里,恶警专门用电棍、酷刑、体罚等手段进行迫害的场所,每年搞一次,为期三个月,每批约十五~四十个人不等。犯人们都形容"严管集训队"是一部恐怖的"绞肉机"。 湖南津市监狱(监狱办公室):0736―4298220 发稿:2013年04月29日 更新:2013年04月29日 01:20:1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两次遭冤狱 曾海其被湖南津市监狱迫害致死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