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王有江和陈洁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王有江和陈洁家人和北京律师签署委托协议后,律师去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见陈洁,但看守所以"律师没有起诉书"为由不予接见。律师据理力争,给看守所警察讲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此规定时,但看守所警察却以"兰州市就是这样规定的,不信,你看我们本地律师,都拿着起诉书来见的"为托词,拒绝律师接见。 律师只得去城关区法院领取起诉书。但到了城关区法院见到当事法官时,律师也同样遭到法官设难阻止,以本人没有委托请律师为由,推辞不给起诉书。但是王有江在看守所带出的条子却让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无奈之下,只得于当日返回北京。 十五日、十六日王友江的家属两天去城关区法院,找刑庭庭长魏公信,他推辞不见家属,说他不管此事。十六日回避不见家属,家属在法院门口等,魏公信出来后说不知道此事,急忙上车走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律师再次来兰,并到城关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魏公信,递交了一切法律文书,要求取到王有江的起诉书,但魏公信却耍起流氓,还不接法律文书。律师只得找到纪检科投诉了魏公信。 当律师第二次找到魏公信时,他说:我只能去问问当事人,看他请不请律师。且还是没有接下律师的法律文书。同时,家属给办案人员刘冬郁打电话,同样以当事人没有委托请律师为由,冷冷一句"等电话!"将电话挂断…… 十二月四日,家属打电话到刑庭才得知中共法庭已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偷偷摸摸非法开庭,家属对法官刘冬郁说你们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我们对你们的这种做法不服时,法官刘冬郁在电话中说:"你愿找谁找谁,想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兰州市城关区法官为什么敢违反《刑诉法》的规定阻止家人请律师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为什么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为法官,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的违法犯罪、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的行为。王有江一案持续了半年之久,家人请律师,目的就是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法院判案本该是正大光明的,是按法律程序走的,为何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如此耍手段,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徇私枉法呢,不敢与百姓对簿公堂?不通知当事人律师和家属,偷偷摸摸地开庭呢?当受害人家属去质问的时候,主审法官魏公信为啥避而不见?法官刘冬郁为啥极力推诿,还信口雌黄编造谎言本来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开庭却说是二十三日已开庭了,他们掩盖的真相是什么? 其实象魏公信之流,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无辜的,却对他们非法开庭,企图迫害,这就是涉嫌犯罪,这就是有罪。这些所谓的法官尤其对法轮功学员栽赃枉判的冤案太多,血债累累。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为何不敢公开开庭,就是害怕面对法轮功真相,害怕正义律师当庭揭穿中共的谎言,害怕他们构陷按照"真、善、忍"普世价值做好人的人的罪恶被民众知道,所以才秘密开庭,其实欲盖弥彰。当然,他们敢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徇私枉法,其后有中共黑手政法委、"六一零"这个邪恶组织在撑腰。 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法轮功有罪,这已经是各国法律界的共识和定论。法轮功被迫害十三年来,人们通过各种渠道已经知道,修炼法轮功属于思想信仰,信仰自由,思想不犯罪。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原则,人们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去做好人,于国家,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面对中共无端的诬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渠道的情况下,王有江、陈洁等法轮功学员,向社会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揭露中共栽赃陷害,合情、合理、合法。 法律本该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在受害人却连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中共所标榜的法制社会?邪党真是恬不知耻啊!中共在历次运动中直接导致八千多万中国人非正常死亡。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旷日持久,已长达十三年了,目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名姓可查的,就达三千六百多人,还不包括更多被中共摘取器官的、失踪的。 中共不是中国。这个西来的幽灵附在中国人身上,残害中华民族。其实国家的法律应该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偏偏中共要用所谓的"法律"来掩盖它犯罪事实和邪教的本性,想继续欺骗中国人民。现在这张画皮已经被彻底揭开了,许多人都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这就是兰州市城关区法官惧怕正义律师到场,不敢与其当庭辩理的原因,所以法院才跟做贼一样。当然这背后有当地"六一零"、政法委等黑手的操作,法官魏公信只不过是一根打人的棍子而已。 当王有江的家属质问法官刘冬郁为什么不通知被告人家属秘密开庭,中共的这个法官就开始抵赖,耍起流氓:"刑事案件不通知,其它的我不知道","你们愿找谁找谁,想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就将电话挂断了。他的意思是这件事有上级撑腰你把我能怎么着? 在十几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所有所谓"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无一例外地由中共的非法组织"六一零"主管,公检法假法律之名,不过是中共行使迫害的工具。所以元凶不是别人,就是那个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六一零"。也就是说,真正违法犯罪的是中共集团。中共法官的言行,无意中曝光了中共的罪恶。象魏公信、刘冬郁这些法官被中共洗脑了,认为法律就是为中共邪党服务的。 中共本是强盗政权,它所发动的所有运动支持者最终要承担后果的,要承担其法律责任的。例如中共发起的文革,许多支持者最后被中共卸磨杀驴丢掉了性命。中共主要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薄熙来、王立军遭到报应,尤其中共树立的"打黑英雄"王立军,紧急时刻不是去找党妈妈来保护,而是冒着投敌叛国的罪名去找他们声称"美帝国主义"的领事馆来保护自己。这说明什么?因为王立军知道,关键时候这个"党妈妈"不但靠不住,还要杀人灭口的。其实这就是他作恶的报应。如今薄熙来、王立军之流沦落为阶下囚,凄惶之状可怜可恨,只怕更可怕的恶报还在等着他们呢。 说到承担其法律责任,在全国红色恐怖下就象是天方夜谭。独裁专制的中共恐怖政权,它要迫害某些团体或个人时,这些人就会变得孤立无助,因为被迫害者面对的是整个国家机器:军队、警察、法院、检察院、政府、国安特务和所有的舆论新闻机构,还因为中共掌握着每个人的经济及生存资料,当然也包括被迫害者亲人在内,而这一切都成为了利用来对个人或团体进行迫害的工具和手段。受到恐怖的迫害、人身自由被剥夺、被迫害致残、致死,却投诉无门,法院不受理,警察不立案,上访的话就以扰乱社会稳定来判处更高的刑罚,律师都不敢接案,在铺天盖地迫害下,连民众及亲人都不会同情你……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以国家恐怖主义的形式进行的。 江泽民恐怖集团,为了煽动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和敌视,伪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并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性政策,把中央政府变成黑社会集团;把公、检、法、司机构变成人间炼狱,把维护正义的警察变成了直接杀人的凶犯。通过欺骗、恐吓、收买、株连等,胁迫所有人参与恐怖犯罪,把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最善良的民众变成专政对象,数千万法轮功学员遭到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数十万被关进监狱、劳教所。数亿学员家属、亲友受牵连。一百多种刑罚的残暴迫害血泪难书,活摘器官卖钱焚尸灭迹的罪恶震惊天地!法轮功学员的公民权利被全部剥夺,身份证被扣压和暗记,就连上访和散发讲述事实真相的传单都成了"犯罪证据"。在任何一个法律都没有认定法轮功是×教的情况下,失去良知的执法者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的实施犯罪,形成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民族浩劫。时至今日这种惨绝人寰的恐怖迫害仍在秘密进行着……被邪党打断了脊梁骨的中国人,在罪恶面前低头沉默着。警察的工作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治安、减少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由于恐怖政权的利诱、胁迫和信息封锁,致使很多人泯灭了良 知还在继续为邪党作恶,使公安也变成了公害。 "人不治,天必治"!宇宙的因果规律在有序地运行着,善恶有报已是被认清的必然。从黄菊到宋平顺,从任长霞到何雪健成千上万参与迫害的人都以身鉴证了恶果。近几年来,各地"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得到证实的有名有姓者已有接近一万五千例。这些遭恶报的例子真的很令人痛心和惋惜,他们不仅自己落的如此可悲的下场,也给亲人带来巨大的痛苦。目前江泽民与其帮凶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被法轮功学员控告国际海牙法庭,法庭已受理。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六十一起诉讼全面展开,已判决胜诉十六起,刘淇,薄熙来,赵志飞,夏德仁等已被判有罪。四个《迫害真相国际调查团》相继成立,《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誓将所有迫害者绳之以法,无论天涯海角,时日长短必追查到底!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发布成立公告。其内容:在此我们郑重宣布,成立"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的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谓医生等。 迫害法轮功红极一时的薄熙来、王立军,其败露的骨牌效应,也在昭示着正义审判的到来。显然参与迫害者面临的下场是可怕的,这场真善忍与假恶斗的正邪大战其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不可一世罪恶滔天的中共也将被宇宙的因果规律碾得粉碎! 象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在不告知律师和家人的情况下这样偷偷摸摸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的事例在全国各地已经很多。甘肃一地,就有好几例:临夏州临夏县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李建魁、贾春臻、宋宗孝、王金峰(女)等四人非法庭审,并非法判刑。李建魁被诬判六年、贾春臻五年、宋宗孝四年半、王金峰四年。白银市会宁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强权误判何玉湖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每人三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区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践踏法律的命令,枉法判决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四年,刘志萍三年,路军五年,余成红四年。中共末日的疯狂,极力抓人垫背。这些被中共操控、使唤的得心应手的所谓法官们,成了邪恶的帮凶,变成了历史的罪人。等待的只是千古骂名,收获的只是可怕的罪罚、永无休止的恶报的偿还!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使用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一莫须有的罪名,王有江等法轮功学员的经历再次说明,十三年来,中共动用国家资源迫害法轮功学员,是由上而下的系统性制度性的国家犯罪,在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整个过程中,中共才是罪证确凿的破坏法律实施者,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而其政府机构和制度本身已经成为掩盖真实、制造谎言,实施犯罪的机器。曾遭酷刑折磨、冤狱十年,今又被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凯之流非法绑架并面临非法判刑的王有江的苦难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苦难,也是中国人的苦难,这场迫害不仅是针对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也针对着所有中国大地上的中国老百姓,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维护着他们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为每一位中国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朗朗乾坤、神目如电,是非善恶岂能无报?现在中共胁迫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犯罪,拿法官的嘴当法律随意玩弄,这是愧对良知要遭报应的啊。现在很多有头脑的人都在为自己准备后路,法轮大法是佛法!奉劝魏公信之流,看看那些不听善言相劝,追随中共死不改悔遭报身亡的人,如黄菊、陈虻、罗京、任长霞等"名人"。正告魏公信等公检法、六一零的恶人们,赶紧悬崖勒马痛改前非,方能将功补过,莫要等恶报来时后悔就晚了! 十三年来,中共由于极力诬陷打击"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导致社会道德沦丧,法制溃退,各级官员贪腐成性,黑黄赌毒几乎充满社会每个角落,人人自危,怨声载道,全国群体抗暴事件此起彼伏。古人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作恶者必遭天谴,行善者必得福报。可贵的中国人,面对中共撒下的弥天大谎,请擦亮你的双眼,对罪恶的中共体制认识清醒,切莫再相信邪党那欺世的谎言,摒弃邪党,了解法轮功真相,退出中共的邪恶组织,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走入美好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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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兰州法院偷偷摸摸庭审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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