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河北唐山市丰润两位六十岁开外的善良老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张明凤三年、张桂芝四年,现在她们被关石家庄女子监狱。在四百零四位民众联名按手印支持营救后,又有一千四百八十五人再次联名营救两位好人,总数已达一千八百八十九人。
近两年在凤凰城唐山,由于当权者为邀功请赏,蓄意迫害法轮功,制造了所谓"凤城亮剑","二•二五","六•零九"等重大迫害事件,堪称河北邪恶之首。然而唐山却成了联名支持法轮功事件最多的地区之一,反映了普通民众对唐山政法系统大肆迫害法轮功的反感。 签名救助法轮功学员 唐山地区许多民众得知两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大刑,都纷纷参与联名申诉,支持解救好人,并表达了对当今中共暴行的愤慨,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赞誉。两位了解她们的人说:"大法好,大法好,我们都太了解张明凤了,那人太好了,乐于助人,没处找去,我们都支持正义,支持她,愿意保她回家。"
很多签名的民众说:"要都跟法轮功一样按真善忍做好人这个社会就好喽……可惜,好人被抓,可惜呀!"有的民众说:"要能把两位好人保出来我们愿意签名,这是做好事,我们愿意,我们都支持大法弟子。"以前签过名的民众还在打听保出人来没有。 在唐山很多的集市上,一些民众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愤慨地说,"中共官员无法无天,贪官污吏,老百姓做好人都难,中国的法律就是空谈,百姓无人权哪。我们支持,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是好人!我们声援!" 控告徐天鹏的人数增至四人 徐天鹏,现任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庭长。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徐天鹏甘当邪党打手,迫害好人,以主审法官身份滥用法律,非法枉判法轮功学员达十人以上,给无辜的好人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严重伤害。 徐天鹏滥用法律条款迫害好人,已构成枉法裁判;故意不公布开庭时间和地点,严重违反法律程序;非法剥夺张桂芝、张明凤的辩护权。也破坏了审判人员执法公正的原则,构成渎职行为。 徐天鹏践踏法律的事实被公之于众,又多了两位被枉判的大法弟子家属控告他执法犯法,控告书递到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很多百姓明白了大法弟子是无罪的,是中共及其执法者在滥用法律剥夺了大法弟子应该享有的权利。 事件回放 两位老人都在大法中身心受益 做好人传福音反遭迫害 张明凤女士,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沙雾庄村人,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轮功修炼。修炼前患严重风湿性关节炎,手疼,骨节变形,心慌,神经衰弱,经常夜里出不来气,憋得突然坐起来,干活都费劲。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明显好转,随着修炼一样样的病都不翼而飞,而且还开始主动帮助他人。 张明凤在村子里主动担负看井工作,整年负责看两个井都分文不要。打井时从乡亲们的田间地头过,大家都要钱,只有张明凤家不要。她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人,为别人着想,与别人方便。她还主动给村子的孤寡老人送饭,时常给老人接水,大雨天也不例外。她还主动开着拖拉机给本村乡亲锄土豆,除草,不要一分钱。外村人都知道她心地善良,也经常找到她帮助锄土豆,她都是很爽快的答应也同样不要一分钱。全村人都说她学大法后不但身体好了,更爱帮助别人了,都说这样的好人没处找去。 张桂芝女士,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人,是一位退休教师。在炼功之前,有心脏病,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之后,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她一直坚持自己的信仰,几次遭到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村里中共人员逼迫法轮功学员按手印放弃修炼,辱骂法轮功师父,她抵制,被老庄子镇派出所绑架,关到丰润看守所。期间,张桂芝被打、被吊、被灌食、被电棍电。灌食时被撬掉了两颗门牙,吊打时不让上厕所,大、小便都在裤子里。文教局局长带张桂芝家人到看守所逼迫她放弃修炼,写不炼功保证,张桂芝坚定修炼,拒签。文教局局长说打她,丰润看守所的恶警拽住张桂芝的头发一下把她甩出老远,女儿见此情景心疼得哭了。家人走后,看守所的恶警用棒子打她的脚踝骨。那时已经57岁的张桂芝被连续折磨三天,大小便失禁,浑身都是青紫的伤痕。 二零零一年秋,张桂芝被非法劳教三年,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在那里张桂芝被迫害的双腿不能走路。劳教所怕担责任,让家人接回。回家后,她瘫在炕上,一切都不能自理,全靠家人精心伺候。后来经过坚持修炼法轮功,身体慢慢恢复,又重新站起来。她把自己学大法身心受益和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乡亲们,让老百姓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张桂芝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用"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善待他人,认识她的人都说张桂芝是好心人。 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张明凤和张桂芝在丰润区丰登坞镇小郑庄路过时,被丰登坞镇派出所便衣郑宝刚用钓鱼的手段构陷――郑宝刚亲自向她们要神韵晚会光盘,两位老人把这个便衣当成了好人就给了他光盘,并忠告他珍惜。正说话期间开来一警车,下来几个警察连拉带拽将她们推上警车绑架到丰登坞镇派出所,又送到丰润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转到看守所。八月二十日,唐山市丰润区公检法的人员不通知家属,不让请律师辩护,私自开庭,庭审时审判长徐天鹏打断她们的自我辩护,枉法裁判,以所谓"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枉判张明凤三年,张桂芝四年,家属依法向法院要判决书,法院不给,现又送石家庄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转走前还是没通知家属。 发稿:2013年01月31日 更新:2013年01月31日 00:32:2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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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民众营救两位唐山老太 联名已过1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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