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天津苗凤玲被绑架 亲属亦受株连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苗凤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区分局610、新开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因为苗凤玲修炼法轮功,她的丈夫被免除职务,妹妹的店铺也遭邪党人员骚扰。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约五点多钟,五、六个警察闯进苗凤玲家疯狂砸门,苗凤玲见此情况,没有开门。警察一看无法进去,就躲到她家楼上,制造撤出的假相。当苗凤玲丈夫下班回家,刚把钥匙插进房门,五、六个警察就从楼上冲了下来闯进她家,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还将她的丈夫、女儿也一起非法带走,直到第二天凌晨四点钟才允许父女二人回家。

警察当晚将苗凤玲绑架到新开河派出所,第二天早上转到小店镇和平区看守所,几天后又转到河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苗凤玲今年五十四岁,她在十六岁时曾出过一场车祸,导致她骨盆压裂,走路要拄双拐,身体下半部总是冰凉的,就是三伏天她也要穿秋衣秋裤。她婚后生活困苦,艰难的养育着子女,撑起一个家,为了不让别人瞧不起,在生活的路上苦苦挣扎。

苗凤玲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冰凉的身体恢复正常,脸上总是白里透红,了解她的人无不佩服法轮功的奇效。她坚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面对婆家、娘家众多的复杂关系,不计个人得失,用修炼人的胸怀,善待每一个人,受到大家的尊重。亲戚们从她身心的变化,看到修炼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美好,邪党的造谣蛊惑不攻自破。

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被中共警察绑架、关押。更令人气愤的是,因为苗凤玲修炼法轮功,她丈夫的现任职务也被单位领导全部免除。连其妹妹所经营的门市部,也受到邪党人员的骚扰,亲属遭受迫害株连。

现已知,参与绑架苗凤玲的单位是河北区公安分局、新开河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居委会人员。

河北区司法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黄纬路11号,邮编300141
电话:26292220,

河北分局:
地址:天津北辰区新宜白大道普济河道立交桥下,邮编30040
值班室:26352323
接待室:26352540
预审科: 022-26727676
局长:邢伟
警察刘 某,警号 271101
警察毕建辉,警号 270309、手机13821209780
警察王美军,警号 270126、手机13652176882、26727676
警察张 立,手机13502038203

河北区看守所:
地址:天津北辰区新宜白大道普济河道立交桥下,邮编30040
电话:26309891、26309892、26309893、27535659
所 长:郭向东,电话13820720986
教导员:杨宝琴,电话13752456552
副所长:杨 健,电话26418822
副所长:吴凤起,电话13820631692
警 察:刘睿

河北分局新开河派出所:
地址:南口路7号
电话:26218582
所长孙某某,警察:杨某某、李刚


发稿:2013年01月10日  更新:2013年01月10日 0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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