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某大型光谱仪术服务中心职工、法轮功学员陈新野、韩春龙在丹东出差、洽谈业务期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宾馆被丹东市国保大队及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人现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第一看守所。 陈新野的家人在听到陈新野遭到绑架的消息后,与律师及单位领导、同事不顾严寒冰雪,赶赴丹东要人。 据悉,韩春龙绝食反迫害。韩春龙的父母、妻子和律师日前到丹东看守所会见了韩春龙,之后向检察院起诉警察对陈新野、韩春龙二人的刑讯逼供。 陈新野是居民,今年三十五岁。韩春龙家住黑山,今年四十二岁。两人受雇于沈阳某北方大型光谱仪术服务中心,陈新野任职业务经理。韩春龙在该服务中心任职采购兼司机工作,他们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深受领导、同事及客户好评。 迫害沈阳法轮功学员陈新野、韩春龙责任单位及人员: 振兴区刑警大队队长、沈阳铁路公安局、丹东市国保大队; 丹东振兴分局: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也叫丹东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地址在盟牙村。丹东市检察院驻看守所。 发稿:2012年12月25日 更新:2012年12月25日 00:04:2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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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辽宁陈新野、韩春龙出差期间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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