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窦文强,男,出生于一九八零年,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九九八年七月毕业于南京市江浦高级中学,后就读于辽宁省沈阳工业大学理学院数理系。窦文强自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中共迫害,曾两次被迫休学,曾被劫持到江苏省大丰市方强劳教所迫害。在长期不断的非法骚扰与监控下,窦文强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底被非法绑架、抄家,被抢劫物品不详,至今下落不明。 一、走进修炼明真理 自一九九九年初,窦文强开始到沈阳工业大学旁的法轮功炼功点参加集体晨炼,当时全国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师生修炼法轮功。一方面因为法轮功有着神奇的祛病健身的功效,另一方面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所以深受大众的喜爱,上亿中国人学炼法轮功。那时修炼法轮功除了早上的晨炼外,晚上大家还在一起学习法轮功著作、交流修炼心得,其它时间正常上班或上学,日常生活、工作中大家默默的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修心性。 窦文强修炼法轮功后,心灵在升华着,事事开始为别人考虑了,他努力地按"真、善、忍"做好人,主动为老师擦黑板,帮助同学。记得他班里有位同学家在安徽,家里贫困,他主动把自己的一件新的毛衣赠送给了这位同学。在大学校园里都是几人一起的集体宿舍,同学们往往为了打开水、扫地等小事斤斤计较,时常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因为谁也不愿多付出。修炼法轮功后,窦文强从不与同学计较,没人愿意扫地、打开水时,他都主动地打开水、扫地,毫无怨言。同学们看到窦文强和以前不一样的表现,他们感受到法轮功真的在教人做好人,很受感动,接着他们也主动地抢着打开水、扫地了,还有的同学向他借法轮功著作看,同学之间更加和谐。 二、遭迫害两次休学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利用中共国家机器在全国范围内栽赃、抹黑法轮功,在各地区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心,窦文强因到江苏省政府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结果被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派出所劫持回当地,恶警上门抢劫,抢劫财物有法轮功书籍、磁带若干。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窦文强与沈阳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准备去北京上访,但事前走漏消息。校保卫处及沈阳市公安局将窦文强劫持到校保卫处办公室进行所谓"审讯",同班同学都来看望他,他们告诉校保卫处及沈阳市公安局的恶警"他(窦文强)是我们班里最好的人"。后校方将他非法拘禁在校内招待所、逼迫他放弃法轮功信仰。因为坚持信仰,窦文强被迫休学,回到老家南京。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做人的基本权利,然而中共几十年来却一直在践踏着中国人的基本权益。回家后,珠江派出所派人上门骚扰,企图恐吓其放弃信仰。 二零零零年一月,窦文强与当地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他们抱着信任政府的心理去说一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政府错了,希望政府能公正地对待法轮功"。到北京后,他们在天安门广场上寻找信访办,刚走了一段路就被警车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恶警凶狠的挥动手臂殴打窦文强的面部,鲜血从鼻孔里流了出来。接着,他们被珠江派出所劫持回当地非法拘禁约一个月。一个月后,又被非法拘禁在浦口区公安分局橄榄宾馆的洗脑班(强迫放弃信仰)。 此后,窦文强多次被绑架到此洗脑班。另外,窦文强还几次被绑架到"南京脑科医院"、"南京祖唐山精神病院"迫害,精神类药物对正常人的摧残作用巨大。每打一次针,过半小时左右,窦文强的脖子就开始抽筋扭曲,此症状要半天时间才能消失。药物使他记忆力衰退,腿脚僵硬,视力大幅度下降,坐立不安,整个人被摧残得生不如死,根本没法炼功,腿脚僵硬得无法双盘,恶人企图用这种迫害方式迫使其放弃法轮功信仰。特别是二零零一年最后一次离开祖唐山精神病院后,窦文强身体微量元素的平衡严重被破坏,脖子肌肉严重抽筋、疼痛,后被送医院抢救,医院说身体严重缺"钾"、"钠"。 二零零零年八月底,窦文强去沈阳复学。九月,因在打印店打印法轮功师父的经文遭老板诬告,被沈阳工业大学旁的派出所恶警绑架,在派出所里遭恶警殴打。后被学校接回,但被校保卫处非法拘禁在校内招待所,后被迫第二次休学。十月,窦文强一人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他席地而坐炼功,用这种方式证实"法轮大法好,修炼法轮功没有错",结果被北京恶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在警车上,一恶警用橡胶棍猛力打他的前胸和两肋数十次,直到恶警自己累得气喘吁吁才罢手。接着,窦文强被珠江派出所劫持回当地。 三、失去学业陷牢狱 二零零一年八月,窦文强二次去沈阳复学。二零零二年初因在校内向人讲法轮功真相,遭人向校方诬告,被校方保卫处绑架到沈阳市张氏劳教所的洗脑班迫害数十天,并遭张氏劳教所勒索数千元。后他为避免再次被校方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回到南京,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内休息,被南京理工大学校内保卫处绑架到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派出所,后又被劫持到玄武看守所迫害近一个月。接着,沈阳工业大学校内保卫处及学校附近的派出所赶到南京,将他劫持回沈阳市安康精神病院迫害一段时间。后沈阳工业大学将他接出,并非法开除其学籍。 二零零二年七月,窦文强回到南京老家。由于在浦口区江浦街道某网吧上网遭监控,结果被珠江派出所数名恶警绑架到江浦看守所,随身所带钱物也遭抢劫。由于他绝食抗议非法拘禁、要求无条件释放,南京监管支队某恶警赶到江浦看守所,强行给他穿上"束缚衣",用橡皮管猛插他的两个鼻孔,后又捏住他的鼻孔,强行把大袋食盐往嘴里灌,差点导致他窒息死亡。邪恶用这种极其残忍、野蛮的方式来逼迫他放弃绝食,因为邪恶并不打算释放他,而是要继续迫害他。 二零零三年初,窦文强被珠江派出所郎程一伙恶警从江浦看守所劫持到江苏省大丰市方强劳教所迫害,在这里他遭受了近一年的非人折磨。方强劳教所的入所队是当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恶警陈金祥、丁勇曾两次用电棍野蛮电击窦文强;恶警周大成、刘文国(二零零九年遭恶报、死于癌症)曾亲自和几个劳教犯一起折磨、殴打窦文强,周大成让劳教犯在大冬天用冷水冲他的头。恶警魏红惠、张莲生、吴晋军则主要在幕后指挥、用"加分减刑"胁迫劳教犯迫害窦文强,开始唆使两个劳教犯轮流迫害他,后来增至四人二十四小时轮流迫害他。恶警们唆使劳教犯经常打骂他,长时间的罚站、罚蹲、强迫抄谎言抹黑法轮功的书籍、强行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和洗澡等,稍有不从就非打即骂,窦文强曾连续数十天几乎没能睡觉。 难以想象,中共和它豢养的打手们能如此野蛮的迫害善良人,而且是针对人的信仰,坚持信仰就残酷折磨、让你生不如死,表态放弃信仰则马上停止迫害。正如奇书《九评共产党》中所述:"中共可以把人变成豺狼和魔鬼,因为它本身比豺狼和魔鬼更加凶残"。主要参与迫害窦文强的劳教犯有马宝东(江苏泰州市人)、居大春(江苏盐城市人)等。 其中马宝东因积极参与迫害而遭恶报,咽喉处长了一个鸡蛋大小的肿瘤;在恶警的唆使下,他长期打骂法轮功学员,曾用皮带凶狠地反复抽打窦文强,窦文强被打得腿上乌黑一片;他还经常打窦文强耳光,窦文强被打坏半颗牙齿,听力下降;他还用针扎窦文强。 还有一名家住泰州的劳教犯用打火机烧烙窦文强的胸部,使其胸前留下多个疤痕。一名家住南京尧化门的劳教犯用针扎窦文强的眼皮、嘴唇、耳瓣等;一名家住盐城的劳教犯为逼迫他在法轮功师父画像上打叉(让其侮辱自己的信仰),用脚把他的手踩在地上来回搓。恶人居大春和另一名家住盐城的劳教犯对窦文强的迫害是最残酷的,他们暴打他,大冬天扒光他的衣服(就剩下一个内裤)、用冷水从头往下浇、拉到户外吹西北风;居大春还把他踩在地上,双脚踩踏在他的胸口上,差点使其出现生命危险;另一名劳教犯还用不锈钢的开水杯烙烫他的手,使其手上被烫出大水泡,后水泡破裂而留下一个永久性的伤疤。 四、返家中骚扰不断 二零零四年初,窦文强回到家中,但不久又被南京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郑某、毛某及珠江派出所李军伟等恶警从家中绑架到原南京市洗脑班(原伯乐电器厂的伯乐宾馆),中共邪党劳民伤财一年花四十万租了那里,专门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搞洗脑迫害;后该洗脑班搬到秦淮区政府旁的南光宾馆。协同迫害的有浦口区原珠江镇政府的赵国今(后遭恶报、突发脑溢血死亡)、珠江村居委会综治办的顾治国等。五月,窦文强才回到家中,之后的几年中,珠江村居委会的刘书记、李德梅、顾治国及浦口区"六一零"多次骚扰过他。二零零九年七月,珠江派出所恶警李军伟打电话骚扰窦文强,试图非法登记他的住处,搞非法监控。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还用了另一种形式迫害窦文强,那就是胁迫其家人签订参与协同迫害的"协议书",大搞株连政策,使其家人和他反目。正如《九评共产党》中所述:"中共由于垄断了一切社会资源,当一个人被划为专政对像的时候,马上面临着生活的危机,和社会上的千夫所指,尊严的被剥夺。这些人又从根本上是被冤枉的,那么家庭就成了他们获得安慰唯一的避风港。但是中共的株连政策却使家庭成员无法互相安慰,否则家人也就成了专政的对像。""而对更多的人来说,亲人的背叛、告密、反目、揭发和批斗,常常是压垮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很多人就是这样走上了绝路。" 据悉,二零一零年三月中共"六一零"借上海世博会为名,从中央到大陆各省市秘密部署对法轮功新一轮的迫害。浦口区公安分局接到南京市"六一零"定的洗脑班指标二个,为完成指标,浦口区公安分局派人非法跟踪和监控窦文强,企图寻机绑架他。这让人联想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共搞的"反右"运动,某单位为完成上级定的一个右派指标,单位领导召集所有人开会商讨指标给谁,有一人中途去上厕所,等他返回时,被推举为"右派",受尽批斗、侮辱。 二零一零年五一前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派出所恶警几次到窦文强单位骚扰,也企图非法登记他的住处,搞非法监控。在长期不断的非法骚扰与监控下,窦文强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底被非法绑架、抄家,被抢劫物品不详,至今下落不明。 五、劝善 法轮功学员们有什么错呢?他们坚持信仰、按真善忍做好人、讲述法轮功真相、劝人们退出邪恶中共的组织(免于在天灭中共时被淘汰),这些都是大善之举,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合法权益,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集会、上访等自由。公民也有入党或退党的自由。 在此呼吁所有参与迫害者的家属,请你们尽力规劝自己的亲人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免得将来遭受天理和人间法律的惩罚,因为善恶必报是永恒不变的因果规律。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国大陆已有超过七万名"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遭车祸、绝症等恶报死亡,有的甚至连累家属和子女。如:盐城市政法委书记沈德林、新沂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新建、徐州市恶党政法委书记刘广哲、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辛勇、江苏方强劳教所恶警刘文国等,都是因为疯狂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身亡的。善待大法得福报!愿所有参与迫害者及其亲属都能明白法轮功真相、看《九评》三退保平安! 发稿:2012年12月31日 更新:2012年12月31日 00:28:4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
原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窦文强遭受的迫害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