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

云南昆明刘翠仙等四人将再次被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将在禄丰县法院被再次非法开庭。

第一次开庭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早上八点半,云南省禄丰县法院对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妇女非法开庭,开庭前,家属已经为她们每人都请了一位律师做无罪辩护,同时每位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位家属做辩护,然而禄丰县法院、检察院、禄丰县看守所百般刁难,直到开庭头一天,都没有让律师见到当事人,也没有告知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有家属辩护的事。

过程中,律师要求法庭给予辩护人向他们交代相关诉讼权利并了解案情的机会,审判长李良升不准。

律师申请公诉人、检察长、审判长、院长回避,审判长胆大妄为,越权代表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全部驳回,继续庭审。因律师辩护权被剥夺,开庭时四律师和四位家属辩护人依法拒绝辩护退庭,法院在无一个辩护人的情况下非法强行继续庭审。

之后律师们再次广泛向各上级检察院、法院、纪检委、政法委、党委、人大、政法委控告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要求保障律师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

在云南法轮功学员、家属、律师及正义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律师得以见到当事法轮功学员,并翻阅了卷宗,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禄丰县法院将从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华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随后,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她们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

但是在律师要求会见当事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禄丰县看守所、禄丰县检察院、禄丰县公安局百般刁难,阻挠律师正常会见。

五十八岁的刘翠仙女士,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其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并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获得了新生。彭学萍是她的儿媳妇。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初期,刘翠仙被红联派出所(现名棕树营派出所)当成重点迫害人物严密监视,警察三番五次闯到她家非法抄家、骚扰、抓人,从来也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刘翠仙到蒿明县四营街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四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之后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刘翠仙去禄丰看望亲家并讲真相,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到舍子派出所、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二天,睡在又硬又凉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虫叮咬,全身骨头酸痛,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警察又将她强行绑架上车,劫持到大板桥云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刘晓萍女士,五十六岁,退休前是珠海市饼干厂化验员,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晓萍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回珠海,在看守所里被强制洗脑、做奴工,剥开心果,手指都剥破了。刘晓萍之后从珠海移居云南昆明,住在高教小区。

冉晓曼女士,四十一岁,家住昆明市龙头街瓦窑村,二零一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发稿:2013年05月30日  更新:2013年05月30日 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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