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

云南省第一监狱折磨罗江平 家属请律师控告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日前,四川米易县法轮功学员罗江平的母亲聘请两位北京律师控告云南省第一监狱对他的酷刑迫害。罗江平二零一二年一月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被绑架,遭非法判刑,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到严重迫害,被戴脚镣手铐,还要超强劳动,还被单独关小号。

五月十五日下午,两位北京律师来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要求会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罗江平。进入监狱管理区后就有三个穿黑T恤的男子紧跟其后,还拿出录像机偷偷录像。律师发现后,当场质问这是干什么,三个男子才将录像机收起来。当律师来到监狱狱政科后,律师拿出罗江平母亲签的委托书给一位姓陈的科长,姓陈的科长故意刁难说这份委托书是针对法院的,要求律师从新开具一份针对监狱的委托书,而且要当地派出所出示证明,证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母子关系,陈科长以此为借口不让律师会见当事法轮功学员罗江平。

第二天,罗江平的岳母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要求见罗江平,依然是这个狱政科的陈科长,要求她出示当地派出所的证明,当时罗江平的岳母拿着一份当地国保大队开具的证明,而云南省第一监狱仍然百般阻挠,就是不让家属会见。

罗江平,男,五十多岁,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从小父母离异,在他十几岁时双脚疼痛,饱受腿疼的折磨,由于家里穷,没钱医治,只有在疼痛中苦挨。一九九六年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修炼,按照真善忍法理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通过修炼五套功法,身轻体健,腿疼病不翼而飞,从此整个人快乐充实。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罗江平却由于坚持修炼使他受益的法轮功多次被米易县公安局、米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政保科、米易县撒莲镇政府绑架、抓捕、抄家、勒索,二零零二年初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四川德阳监狱遭到多种酷刑折磨及超强度奴役劳动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罗江平、张吉美(四川米易法轮功学员)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山上村讲真相、发真相资料,被龙川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罗江平被非法关押在南华县看守所,张吉美被关押在楚雄州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罗江平七十七岁的母亲千里迢迢的赶到南华县,找到南华县国保,要求南华县国保放人。南华县国保大队长马晓云、办事人员纪云以做不了主推脱。因为严重晕车,一路呕吐到南华县的罗母感到来一场非常不容易,下午再找到马晓云、纪云,仅仅要求见罗江平一面(看守所称见人必须有国保的批条),但马晓云以下乡为由避而不见,纪云强制罗母出办公室后,关门扬长而去。罗母为儿子担忧,伤心的哭了,不停的喊着"我儿没有错啊?",这样哭着、喊着,吐着一路回家,已是晚上十一点钟。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两点四十分,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法院对员罗江平、张吉美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他们做了修炼法轮功合法、宣传法轮功合法的无罪辩护。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审判员都没有挂出姓名。审判员张标恶意打断律师的辩护,阻止、不许罗江平、张吉美说话。律师辩护要求恢复罗江平、张吉美人身自由。法庭当庭没有宣判,称择日宣判。非法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审判员和十几个警察围攻律师,威逼律师交出了所有材料才让他们离开法庭。

之后罗江平从南华打电话回家,告诉家人,他和张吉美被分别诬判三年半和四年半,他本人准备提起上诉。但直到四月二十三日,家属仍没得到任何电话通知或所谓的裁定书。之后罗江平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张吉美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发稿:2013年05月21日  更新:2013年05月20日 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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