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九点,山西省太原古交市法院非法开庭,企图利用法律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姜丽、张变英、宫国卿、李忠娥,大约几十警察在场,如临大敌。家属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带上黑头套、手铐、脚镣带到法庭,审判长要求国保队长打开手铐。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声称按照《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构陷大法弟子,律师当庭质问,指出《刑法》第三百条不适用法轮功,要求公诉人回避。审判长给检察长打电话请示,说检察长不在,决定休庭。 休庭一个多小时后,最后审判长决定另行通知再开庭。 古交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姜丽、张变英、宫国卿、李忠娥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去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至邢家社乡派出所,邢家社派出所所长陈志文上报局国保大队,伙同国保大队长邢亮明、刑警队等,于二十二日凌晨将他们绑架到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姜丽、张变英、李忠娥被非法关押到太原市看守所;宫国卿则被非法关押到古交市看守所。
请向下列人员讲真相: 发稿:2013年05月19日 更新:2013年05月18日 22:58:27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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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 太原古交市法院庭审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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