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上午十时左右,湖北通城县国保大队李英灿、黎成刚、张定二与雷胜利所在单位县教育中心、秀水社区共二十多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雷胜利女士家,抢走电脑等私有财产,并绑架了五十多岁的雷女士。九月七日上午八点五十至十一点四十,通城县法院在五里镇法庭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北京与当地两位律师从法律角度上为雷胜利作了无罪辩护。 开庭过程中,律师请审判长要求物品鉴证人出庭,检察院诉讼人杨桃萍说证人不能出庭,此证人叫何望龙,不知是何人物不能现身。律师说不能出来作证此案无法进展。此案本是个凑合的案子。律师问雷胜利公安为什么抓你,雷胜利说:我正在家里洗衣服,公安亲戚黎成刚骗雷胜利说找她丈夫黎木生叔叔有事,骗她开门,早在门外把守的警察张定二几个人立即把雷胜利绑到看守所,黎成刚半途下了车。这些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绑架人时甚至趁着家中无人而抢劫财物。律师说这个案子是个非法骗人后,寻找与合并补正来陷害我的当事人。 同时律师发现检察院起诉书上只有冯学群一人签名,没有第二个名字,现在法庭出现第二个诉讼人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律师指出另一诉讼人杨桃萍没有签字,没有诉讼权利,并请其退庭。审判长表示,法院规定能允许二个人诉讼,律师说,起诉书上并无其签名,是没有资格参与诉讼的。 此时所谓的"诉讼人"杨桃萍从座子下拿出一个小箱子,里面装有几个空白光盘,一个为"梅花诗"预言的光盘及一些散乱糊巴一团的纸片说是物证,并未经当事人认定当庭播放,只放了几分钟审判长毕勇说停止播放。律师说既不给我当事人认定同时又不播放完就断章取义定我当事人的罪是不符合法律的。随后雷胜利表示这些东西并不是她所有,律师当庭展示了这些物证,说明这些并不能构成物证,这个案子不能立案,请法官能够公平公正的对待。 二位律师引用的很多的法律条文为其做无罪辩护,在场旁听的亲朋百姓及其他人员都深有感受。国保大队的张定二等人旁听一会之后,当即出门阻止百姓进入旁听。在场的老百姓表示极大的不满。 十一点四十分非法开庭结束后,法官对此案并没有进行判决,雷胜利向法官们说:我是个善良的人,望法官还我公道无罪释放我。后来雷胜利被强行带走,几十个法轮功学员高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学员无罪"。法庭里的几个警察手里相机拍照。公检法几十人都在法庭走廊大门口。 电话区号:0715 通城县公安局局长饶杰13907246159、内部电话18995828588 发稿:2012年09月17日 更新:2012年09月16日 23:24:1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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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
湖北通城县警察绑架无辜 法院对受害妇女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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